学校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,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4月1日上班,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;
二、4月1日(星期六)安排4月3日(星期一)的课程;
三、节假日期间,务必做好值班安排,加强安全与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;
四、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日前将假期值班表(纸质版)加盖单位公章后,报送至两校区校办行政科(泉州校区:李克砌纪念楼410室;厦门校区:行政研发大楼2012室)。部分职能部门在两校区均有相对固定人员办公的,值班表请按校区分开报送。
学校总值班电话:0595-22691947(泉州校区)、0592-6160000(厦门校区);
应急指挥部电话:0595-22690110(泉州校区)、0592-6160110(厦门校区)。
校长办公室
2017年3月29日